1、為加大垃圾郵件打擊力度,保障所有用戶合法權益,提供優質可靠的網絡應用服務,域名頻道于2003年9月16日起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2、域名頻道是通過國家信息產業部批準的ICP服務機構(滬B2-20050189)。
3、域名頻道采用中國互聯網協會于2002年11月公布的“垃圾郵件”定義,凡滿足下列其一的行為即認定為"垃圾郵件"行為:
一、收件人事先沒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廣告、電子刊物、各種形式的宣傳品等宣傳性質的電子郵件;
二、收件人無法拒收的電子郵件;
三、隱藏發件人身份、地址、標題等信息的電子郵件;
四、含有虛假的信息源、發件人、路由等信息的電子郵件。
4、域名頻道積極倡導營造和維護網絡秩序,支持國際反垃圾郵件組織和國內互聯網管理機構對于打擊垃圾郵件采取的各項行動。域名頻道反對一切與垃圾郵件有關的制造、協助和傳播等行為,所有垃圾郵件受益者將不得到海外數據任何支持。域名頻道堅決制止用戶利用域名頻道的任何產品或服務從事發送垃圾郵件的一切相關活動。
5、域名頻道一旦收到關于垃圾郵件行為的投訴,或通過各種方法發現垃圾郵件行為,將立即停止該垃圾郵件行為中所涉及的任何域名頻道產品或服務的繼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域名、DNS管理、網站空間、企業郵局、網站推廣,并予以事后通知。
6、用戶要求重新開通服務,需遞交書面承諾,表示不再從事任何垃圾郵件行為,同時域名頻道追加500元(域名、網站、郵箱)的保證金。
7、該保證金將不作為域名頻道重新提供服務的任何手續費用,若在客戶購買產品的當年服務期限內不再有任何垃圾郵件行為,域名頻道將在服務到期前退還全額保證金。
8、域名頻道繼續收到已有垃圾郵件行為記錄的投訴,系統將永久保存該違規檔案,并永不接受其所涉及的一切相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域名、DNS管理、網站空間、集團郵局、網站推廣)的產品或服務受理,同時不予退還保證金。
9、域名頻道保留本辦法的最終解釋及更改權利。